2016年1月17日 星期日

誰說一定要爭贏?


  最近看了一集<<愛。回家>>,事頭、阿信和樂兒在酒樓飲茶,事頭把一盒精緻的手製茶壺及茶杯放在桌子上。


  一個女人路過,在不自覺的情況下,手上的雨傘踫跌了桌子上的茶壺和茶杯。阿信馬上攔截,那個女人不甘示弱,惡形惡相地表示沒有踫過茶壺和茶,還說阿信想非禮。


  事頭說那個女人不是故意的,叫阿信不要追究。阿信覺得事頭懦弱怕事,與那個女人糾纏的時候,把樂兒撞倒在地上。


  阿信後來才知道,事頭在年輕時曾遇過相似的事:那時候,事頭的老婆有身孕,因為突然腳抽筋,所以事頭蹲下來替她按摩。當時有個路過的女人不小心撞到事頭,事頭與那個女人爭吵糾纏的時候,把老婆撞倒在地上,送院檢查,幸無大礙。




  事頭經歷這件事之後,便不喜歡與人爭執,他認為就算有道理,也不一定要爭贏,不必意氣用。世間上的誤會比比皆是,往往有理說不清,就算堅持爭辯也不一定有用。如果因為不惜代價去爭辯而吃大虧,倒不如默不作聲。


  怎樣才能夠做到不爭辯?可能要像事頭那般親身經歷過,才會經一事長一智吧!要真正做到不慍不火,就要有強大的內心(健康的心理狀態),別人要蠻橫無理,別人不願意理解,就由得別人是這樣,不能強求別人改變。『內心強大者,才不怕讓,才可以讓。』

  「人不知而不慍,不亦君子乎?」
即使別人不知道我的仁德,無法實踐正道,我的心中也沒抱怨,不正是一位有德學的君子嗎?(論語 學而 第一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