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2日 星期一

有緣相見

(1) 有緣的話,再見吧!

  在電車上,一個婦人坐著看街景。電車停站,一個婆婆上車,坐在那個婦人旁邊,說:「好久不見了!現在妳怎樣了?」


  原來她們相識,彼此打過招呼後,互相訴說近況,兩人看來有一段長時間沒有聯絡,一直閒聊各樣話題。


  最後婆婆站起來,對婦人說:「我要下車了,下次有緣再見!」說罷徐徐下車。


  很多人在這種情況下會說:「下次約出來飲茶吧!」或「下次打電再說吧!」但結果兩人都沒有主動找對方,相約變成不了了之。


  說這種話的有兩種人,一種是禮貌式約定,心裏其實不願意。另一種是衝動式約定,相約的時候是真心真意,但之後因各種原因而沒有實行。

  這婆婆真瀟灑,不用假惺惺約定,也不會霎時衝動,交給緣份來決定,下次有緣的話再相見。隨緣、率直!






(2)有緣可以再見嗎?


  兩個小朋友在超級市場,匆匆邂逅,又匆匆離別。因為他們年紀尚小,要到那裏去都是身不由己。他們沒有聯絡的辦法,以後還有緣可以再見嗎?


  有一個說傳說是這樣的,當兩個人的腦電波吻合的話,就會互相牽引對方,吸引對方走到附近,令兩個人走在一起。

  如果兩個小朋友有緣的話,可能會在學校碰面,可能在興趣班相遇,可能又在超市重逢!